民法典:按时交物业费是每位业主的义务
根据《民法典》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及时缴纳物业费不仅是每位业主的法定义务,也是物业公司维护小区,确保业主生活正常有序的保障。同时,未缴费的业主实际是侵犯了已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物业费主要用于:
①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、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;
②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、维护费用;
③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;
④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;
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;
⑥办公费用;
⑦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;
⑧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;
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。
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、中修和更新、改造费用,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,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。
其中小区设备和设施得以正常运行的公共水电费、生活供水加压系统、消防系统设备设施运行维护、电梯维保费用等等支出,更是小区业主居住需求赖以满足的保障。
目前,仍有部分业主未履行缴费的法定义务,却享受着安全秩序、环境绿化及卫生清洁、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等物业服务。为了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能长期正常良性运转,请未缴费的业主尽快到物业服务中心或联系您的管家缴纳相关费用。
法律提示:根据《民法典》中物业服务合同第944条内容,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费。物业已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,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。
如您对物业服务工作有任何的建议或意见,欢迎拨打服务中心电话,我们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,持续改进,竭诚为业主服务,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